租屋「火災保險」加入是義務嗎?費用行情與保障真相

本文由在地日本人撰寫。

租賃合約初期費用中必然包含的「火災保險費」。許多外籍租客認為「我不會因為不小心引發火災,所以保險沒必要」,並試圖協商減免,但在日本的租賃系統中,這種做法是完全沒有意義的。

本文將解說看似不透明的火災保險的「真正目的」與費用行情。結論就是:加入火災保險雖然不是法律上的義務,但卻是為了擔保對房東的「賠償責任」而設立的【合約絕對條件】。此外,如果在2年合約的中途搬走,透過聯繫保險公司,剩餘期間對應的「解約返還金(Refund)」一定會回到您手中。

1. 為什麼被強制要求加入?「3大保障」的真相

房地產公司要求必須加入的「火災保險」,並不僅僅是賠償火災損失。其實質是以下3種保險打包而成的綜合保險,房東最看重的是第②項功能。

① 家財保險(守護租客自身的財產)

如果因火災、雷擊、颱風、竊盜等造成租客自身的家具、家電、衣物等受損,將支付相應的置換費用。

② 借家人賠償責任保險(守護房東的建築物)※最重要

在日本的租賃合約中,租客在退房時負有將房屋恢復原狀的義務。如果因租客的不小心引發火災,或因漏水導致地板和牆壁腐爛,將會產生數百萬元規模的修繕費。這是為了向房東支付這筆鉅額賠償金而設置的保險。沒有這個,房東無法安心出租房屋。

③ 個人賠償責任保險(守護鄰居・第三者)

例如「洗衣機軟管脫落導致漏水,損壞了樓下房間的電腦和家具」、「從陽台掉落物體砸傷路人」等,在日常生活中造成第三者損害並負有法律賠償責任時,該保險均可覆蓋。

2. 費用行情與關於「指定保險」的實務

火災保險的合約期通常會配合租賃合約設定為「2年」。

一般行情為「2年15,000日圓〜20,000日圓」

如果是單人居住的房源,大體上都在這個金額範圍內。如果初期費用的報價單中列出了「30,000日圓以上」的保險費,則可能設置了不必要的過高賠償額,請務必確認明細。

應該加入房地產公司「指定的保險」嗎?

雖然強制租客使用「特定保險公司」的行為可能違反日本法律下的《獨占禁止法》,但在實務上,「直接加入房地產公司提示的打包保險」是最合理的。如果自帶非指定保險,審查程序會因為「確認賠償額是否滿足要求」等而延長,最壞的情況可能導致房東對租客產生不信任感從而拒絕出租。優先順利簽約比節省那幾千日圓更重要。

3. 退房時隱藏的權利:回收「解約返還金(Refund)」

絕大多數外籍租客都不知道的一項權利,就是火災保險的「中途解約退款」。

如果您一筆支付了2年的火災保險費,但在1年後就退租了(搬家・回國),將有1年的保險期剩餘。此時,只要租客本人直接致電保險公司辦理解約手續,根據剩餘期限,「解約返還金(約數千日圓〜半額程度)」將會匯入您的銀行帳戶。

  • 注意: 僅通知管理公司退房(解約通知)並不能自動解約火災保險。請務必自行聯繫保單上記載的保險公司客服中心。

4. 實務實用的Q&A

Q. 加入了火災保險,「地震」造成的損失也能賠嗎?

A. 不能。這是日本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點。由地震、或地震引起的火災及海嘯所產生的損害,並不包含在普通的火災保險中,必須另外加入「地震保險(Earthquake Insurance)」。如果您重視日本生活的地震風險,請在簽約時向仲介要求「一併附加地震保險」。

Q. 我不小心導致馬桶堵塞,引起了漏水。

A. 絕對不要嘗試自己修復(或找便宜的修理工)。如果擴大了損害,將面臨保險不予適用的風險。請立即報告漏水事實給「物業管理公司」。透過在管理或保險公司的指示下,由合作的維修廠商進行維修,借家人賠償責任保險才能正確適用。

Q. 租屋更新時,無視火災保險的更新通知會怎樣?

A. 這將構成租賃合約的重大違約,最壞的情況下,可能會成為解除合約(強制退房)的事由。火災保險的期限與租賃合約期間是聯動的,因此在2年後的物件更新時,請務必將火災保險的更新手續(及保費支付)一併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