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由当地日本人撰写。
在从日本的租赁房屋退租时,许多外籍租客都会面临“交的押金完全没退回来”或者“被追加收取了毫无印象的修缮费”等纠纷。其原因在于,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掌握日本房地产特有的“恢复原状(原状回復)”的法律规则。
本文将解说“押金、礼金、保证金”在法律性质上的区别,以及退房时适用的严格退款规则。结论就是:只要以日本国土交通省制定的“正常损耗(正常生活产生的划痕或污渍)的修缮费由房东承担”的指南为盾牌,并在入住第一天客观记录下房屋现状的照片,就能完全防止押金被无理没收。
1. 这3项费用的法律性质与“是否退款”
在合同上记载的初期费用中,与退房时“退款”相关的是以下3项。请明确区分它们的法律性质。
押金(敷金,Security Deposit):原则上“会退还”
为了防备拖欠房租,或因租客过失导致房屋损坏,而预先存放在房东处的“担保金”。如果没有拖欠房租,也没有故意破坏房屋,在退房时扣除必要的清洁费(House Cleaning费)后的余额,将会退还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。
礼金(礼金,Key Money):绝对“不退还”
这是作为愿意把房间租给您的“谢礼”支付给房东的钱。由于它在法律上不是押金,因此无论您在退房时把房间保持得多干净,也绝对不会退还一分钱。请将其视为彻底的“沉没成本”。
保证金(保証金,Guarantee Deposit):关西地区与高档房源特有的系统
这是在日本西部(特别是关西地区)或市中心的高级公寓及商用办公室中,用来代替“押金”的名目。其性质与押金基本相同,但保证金通常会绑定“敷引(Shikibiki,直接扣除)”或“偿却(Shokyaku,折旧不退)”的特约条款。
例如,如果合同上写着“保证金3个月,偿却1个月”,这意味着无论退房时房间多干净,从一开始就有1个月的金额会被房东无条件没收,剩下的2个月金额在扣除清洁费后再退还。如果存在偿却特约,能退回到您手里的金额将极其微少。
2. 外国人必然会起纠纷的“恢复原状”的规则与界线
从押金中扣除多少(或者追加收取多少),取决于“恢复原状(将房间恢复到初始状态)”的责任是在房东还是在租客。日本国土交通省对责任的归属做出了以下严格的规定:
| 承担方 | 内容 | 具体示例(是否从押金中扣除?) |
|---|---|---|
| 房东承担 (不从押金中扣除) | 正常损耗・自然老化 正常生活自然产生的划痕或污渍。 | ・因日照导致壁纸或榻榻米褪色 ・因放置家具导致地板凹陷 ・图钉(按钉)留下的小孔 ・冰箱背面墙壁的发黑 |
| 租客承担 (从押金中扣除) | 故意・过失・违反善管注意义务 因不小心或疏于清理而产生的划痕或污渍。 | ・香烟的烟油污渍、烧焦痕迹 ・打翻饮料未清理导致的地板污渍 ・钉子或螺丝在墙上留下的大洞 ・因懒于打扫导致浴室发霉 |
恶劣的管理公司会企图把本该由房东承担的“正常损耗(如壁纸自然变色等)”的修缮费,也从租客的押金中扣除。您是否掌握了这一界线规则,构成了您最大的防线。
3. 为最大限度收回押金的“客观防卫实务”
从签署合同前到退房时,您必须基于法律依据采取防卫措施。
入住首日:在搬入家具前拍摄“划痕的证据照片”
退房时90%的纠纷都源于“这个划痕一开始就有”和“不,是租客弄的”这种各执一词的争论。在拿到钥匙进入房间的第一天(搬入行李前),请务必用智能手机客观地拍摄下地板上的划痕、墙壁的污渍以及设备的缺陷。如果管理公司提供了“现状确认书(检查表)”,请将哪怕是很小的划痕也全部填上,自己留存一份复印件后再提交。
签约前的确认:“特约事项(Special Clauses)”的陷阱
虽然原则上“正常损耗”由房东承担,但很多情况下,通过记载在合同末尾的“特约”,将其变更为由租客承担。诸如“退房时的房屋清洁费(约3万〜5万日元)由租客承担”、“空调内部清洗费由租客承担”等特约在法律上通常是有效的。因此,在签约前,请务必确认金额的行情是否合理。
退房交接:暂缓当场签字
在退房当天,会与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一起进行确认房间划痕的“退房交接(退去立ち会い)”。负责人可能会当场给出一份修缮费报价单并要求您签字,但如果您觉得“连不是我的过失的划痕都被要求赔偿了”,就绝对不能当场签字。 请告诉对方:“我要带回去对照国土交通省的指南进行确认”,只把书面报价单拿走即可。
4. 关于退款规则的实务Q&A
Q. 如果是“零押金”的房源,退房时就完全不需要花钱了吗?
A. 需要花钱。“零押金”仅仅是一个为了降低入住时初期费用的系统。在退房时,您至少需要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,自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房屋清洁费(根据房型不同,约3万〜8万日元左右)。请注意,正因为没有预交押金,退房时的直接支出反而会变重。
Q. 应该退还的押金,大概会在退房后多久汇入账户?
A. 一般来说,会在退房(交还钥匙)后的“1个月〜2个月后”汇入指定账户。因为它并不是在退房后立刻汇款的,所以应避免“指望用前一个房子的押金退款来支付下一个搬家地点的初期费用”这种资金计划。
Q. 被索要了不合理的修缮费,与管理公司交涉对方也不理睬怎么办?
A. 对方可能是在欺负您是外国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请向设置在各都道府县的“消费生活中心(国民生活中心)”或面向外国人的免费法律咨询窗口求助。很多时候,仅仅是向管理公司传达“我正在向专门机构咨询”,不合理的索赔就会被撤回。